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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

发布时间:2014/12/24 14:26:40 信息来源:admin 访问量:842次  【打印】


一、秣小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二、秣小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科技等方面的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秣小学生社团的成员: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四、秣小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 社团成员的权利

1.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一件和建议的权利。

3. 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

4. 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优秀学员的评选。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 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 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 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 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秣陵小学的校园文化。

五、社团培训的原则:

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与练习和自主学习与练习。社团每星期组织一次的培训活动,并以实践活动为主,各社团的指导老师必须坚持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和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六、社团奖惩的原则:

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以上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凡是社团活动,无特别情况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社团积极分子,要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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