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4/20 12:35:26 信息来源:张伟 访问量:744次 【打印】
秣陵小学关于“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少先队辅导员树立职业理想,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 “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秣陵小学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评选宗旨
通过选拔、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典型,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进一步树立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勤勉敬业,积极进取,为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新贡献。
三、“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经正式聘请并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现仍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均可推荐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近两年内,所带班级至少有一次获校级优秀中队或优秀班级称号,次数多者优先。
2、2013年(含)以来,未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级表彰。
3、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参加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德育处组织的区级、校级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典型事例的优先考虑。
5、主动承担主题中队会交流活动及队会观摩活动。
6、近两年内,班级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评选程序
1、4月20日-4月21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此方案,符合条件的中队辅导员自主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2、4月21日-22日,组织评审小组审核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
3、4月22日-23日,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江宁区秣陵小学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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