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资产管理

News

站点统计

  • 昨天访问:2790
  • 今天访问: 2098
  • 本月访问:111943
  • 上月访问:201516
  • 访问总数: 4899220
  • 会员总数: 313
  • 文章总数:4888

文章阅读

您现在的位置:学校管理>>后勤服务>>资产管理>>阅览文章

【财产管理】财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12/25 19:11:27 信息来源:无 访问量:1015次  【打印】


秣陵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产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使财产更好地为教

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班级财产责任人为班主任。

2、班主任应对班级财产实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并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

3、发现班级财产损坏或丢失,责任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室。如因人为损坏或丢失,责任人负责查明原因及肇事者,视具体情况由肇事者负责维修或按《学校财产赔偿制度》予以赔偿;如因责任人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坏或丢失且找不到责任人,由该班责任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4、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领取或更换。

5、总务人员每月对各班财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将财产管理情况计入月考核。

6、总务人员每学期对班级财产进行验收,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公布检查结果,作为财产管理优秀班级评比条件之一。

7、每学年末,班主任应对班级所有财产进行逐一清点,确保完整无缺后上交教室及储物柜的钥匙。

8、电教类财产按《教室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管理。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1、以教室、办公室、功能室为单位,由班主任、教研组长、责任教师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列入教师考核。

3学生课桌责任到人,不得在桌椅上胡写乱画,一旦损坏,照价赔偿。(普通班桌凳150/套,小班桌凳200/套。)
    4、教室及走廊墙壁不得乱涂乱画,发现或被查出,要予以赔偿并修复。

5、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要查清原因。如属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6、财产保管人、使用者,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教室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教室电教设备的责任人为各班的班主任。

2要教育全体学生爱惜、保护教室所有电教设施、设备,不随便乱动。

3、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并及时填写电教设备使用记录单。

4、使用中出现故障要立刻与总务室联系,认真填写维修登记表,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不影响教学。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电脑桌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堆放其它物品。电教设备要经常进行卫生维护,保持其清洁,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打扫教室时,要避免损坏喇叭、电视机等物品,并对其进行防尘处理。

6、各责任人不得擅自拆卸电教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班主任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确保设备安全。

8、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人应立即查明肇事者,由肇事者全额照价赔偿。如因责任人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坏或丢失且找不到责任人,由该班责任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