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5 21:54:51 信息来源:曹菲 访问量:1114次 【打印】
江宁区秣陵中心小学共青团规章制度
一、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二、权利
7、参加团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教育和培训。
8、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9、团会议和团报刊上参加关于团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讨论对团工作提出建
议监督、批评团领导机关和团工作人员。
10、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会议并且申辩其团员其作证和辩护。
11、向团任何级组织直至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
给以负责的答复。
12、团任何级组织或人都无权剥夺团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