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5/28 19:18:52 信息来源:周发强 访问量:648次 【打印】
新时代文明实践|弘扬爱国精神 开展爱国教育
——秣陵小学庆祝建党100周年暨青少年普法宣讲活动
为提高秣陵小学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弘扬法制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秣陵街道司法所的支持下,5月28日下午,我校特组织本次普法宣讲活动,加强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天的幼苗,就是明天的栋梁。”严校长带着大家响亮地说出这句话,他对大家提出要求:做一个善良的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是非善恶美丑,今天的法律宣讲活动将告诉我们:“法无禁止皆自由。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区别,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孩子都应知道的常识,将来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希望我们每位同学都能认真倾听,静静思考,将来要做一个怎样的人?”
秣陵司法所所长李丹宁同志在爱国主义教育宣讲中提到:在场的每位学生是他特别满怀希望的。因为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不仅仅会实现父母对他们的殷切期望,也会成为将来幸福美满家庭的主要支柱,更会承载起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也更会不辱使命地担当起我们国家五千年灿烂文明的捍卫者、传播者、发展者。李所长说:“我相信在座的每位同学都会明白,只要我们是分娩于中华民族这一母体中的一员,无论将来你想走向何方,你能走向何方,都不会忘记自己是一名中国人,都会不辱历史赋予我们这些华夏儿女的使命,都会坚韧地担当起时代赋予我们这些炎黄儿女的责任。”李所长从法律的角度,从历史长河发展的角度,为我们带来了精彩纷呈的宣讲,阐述了中华民族的斗争史和发展史,震撼了我们每位听众的心灵,爱国教育总是这样直击心灵,激发了我们每个人身为中国人的那份自豪感。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郗文月律师带来普法宣讲更是满满干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矩”,她简明扼要的阐述了法律的基本特征,为了提高学生对枯燥的法路条纹的兴趣,她从鲜活的案例中阐明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并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学生从案例中深刻地了解到,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学法、懂法,要做到自觉用法,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今天的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很成功,学生认真听讲,并记录了重要内容,法制观念进一步提升,但是,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身学法的观念。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的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