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5/9 8:43:34 信息来源:张伟 访问量:1041次 【打印】
秣陵小学关于“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贯彻全国少工委第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和深化少先队改革,树立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榜样,宣传优秀少先队员事迹,展现全区少先队员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宣传和展现全区少先队辅导员精神面貌和的精神品格,提高专业化水平。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秣陵小学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评选宗旨
通过选拔、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典型,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进一步树立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勤勉敬业,积极进取,为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新贡献。
三、“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经正式聘请并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含)以上,现仍担任中队辅导员工作的,均可推荐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近两年内,所带中队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优秀中队”或“优秀班级”称号,次数多者优先。
2、近两年内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曾荣获区级及以上同类称号的少先队辅导员,不再重复参评。
3、近两年来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与“向日葵计划”、“红领巾寻访”、“手拉手”、“少年科学院”、“雏鹰假日小队”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学习传承老一辈少先队工作者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热爱少先队工作,发扬奉献精神,有较高的素质能力。能积极参加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少先队各项工作。
5、能积极参加德育处组织的区级、校级等各项活动,且做出贡献、典型事例的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且表现突出;能主动承担主题中队会交流活动及队会观摩活动。
7、近两年内,班级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评选程序
1、5月9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此方案,符合条件的中队辅导员自主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2、5月10日,学校评审小组审核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
3、5月13日,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上报。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
(2)候选人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材料应全面反映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经历,突出由候选人组织和参与开展的重要特色活动及其影响;
(3)以上材料均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或成果的证书复印件作为材料附件一并报送;
江宁区秣陵小学
2019年5月9日
附件3
2018年度“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
何时任 辅导员 | 辅导员类别 | ||||||
所在 单位 | 联系 电话 | ||||||
工作 简历 | |||||||
主要 事迹 |
(另附1000字左右材料) | ||||||
何时 受过 何种 奖励 |
(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所在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团区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少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公示 结果 |
备注:此表一式1份,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事迹简介分开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