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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中心小学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4/5 14:56:36 信息来源:学生资助办公室 访问量:779次  【打印】


秣陵中心小学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每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家长宣传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做到人人知晓。

二、家长向班主任或向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咨询申报资助所需手续。

三、家长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

四、学生资助申请结束后,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年级主任、相关班主任,集体研究困难学生申请资料,开展信息初审工作,并做记录。

五、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1.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民政部门开的证明、网上查询的截图等有一种即可认定。

2.低保(低保边缘)——低保卡、低保证、民政部门开的证明、网上查询的截图等有一种即可认定。

3.孤儿——儿童福利证、民政部门开的证明、社区街道开的证明等有一种即可认定。

4.一般困难——有证明即可认定,无证明但家庭确实困难的,经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商议后出具学校证明即可认定。

.办事员上报困难学生信息入系统,市区复审后,不齐全的资料通知相关家长补充进去,再次上报,直到100%通过。

.办事员同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善相关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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