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4/1 11:30:23 信息来源:张伟 访问量:842次 【打印】
秣陵小学关于“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少先队辅导员树立职业理想,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 “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秣陵小学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评选宗旨
通过选拔、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典型,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进一步树立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勤勉敬业,积极进取,为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新贡献。
三、“江宁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经正式聘请并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含)以上,现仍担任中队辅导员工作的,均可推荐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近两年内,所带中队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优秀中队”或“优秀班级”称号,次数多者优先。
2、近两年内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表彰,曾荣获区级及以上同类称号的少先队辅导员,不再重复参评。
3、近两年来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红领巾寻访”、“手拉手”、“少年科学院”、“雏鹰假日小队”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4、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参加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少先队各项工作。
5、在德育处组织的区级、校级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典型事例的优先考虑。
6、主动承担主题中队会交流活动及队会观摩活动。
7、近两年内,班级管理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评选程序
1、4月1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此方案,符合条件的中队辅导员自主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2、4月5日,学校评审小组审核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
3、4月6日,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上报。
江宁区秣陵小学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