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26 12:19:46 信息来源:王龙 访问量:958次 【打印】
秣陵小学公务用车实施细则
2012.11.26
为促进学校工作优质高效,本着服务工作、方便教师的原则,坚持简约不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制定并执行秣陵小学公务用车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教研活动、参加会议、报送材料、参加竞赛、有关活动
2.程序:
公务用车必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报销,杜绝先支候补的情况。
具体程序是:部门签单申请~校长签字批准~总务处登记造册。
用车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总务处登记每学期分两次结算。
3.有关事项:
①同街道的有关事务不适用此细则,单程的有关事务不适用此细则,其交通费用可参照的士最低起步价报销。赴城区参加活动原则上按照交通发生费用报销。
②教师自驾车用于公务活动的,往返50公里以内的按照40元报销,往返80公里以内按照60元报销.其驾驶路程,学校视为到校工作的路程,一样执行有关法规。
③尽量缩减租用校外车辆,必须安排的一般提前一天申请,学校做适当合并安排,以减少租用次数。租用社会车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有承诺书。
④委托顺道教师单独报送材料的每次按照15元进行补贴报销。
⑤租用的车辆和教师自驾车辆,学校均不承担报销车费以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如违章、事故等)
4.此细则经行政会讨论后执行。
(赴用车申请单)
秣陵小学公务用车申请单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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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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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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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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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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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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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路程 (往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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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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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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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证件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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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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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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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小学公务用车申请单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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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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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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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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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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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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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路程 (往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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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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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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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证件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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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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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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