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7 9:27:12 信息来源:李柱俊 访问量:890次 【打印】
公 示
依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根据个人申报,结合本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下列教师为201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请全体教师对照条件标准,予以审核,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元月28日之前书面报学校考核小组,过期未报视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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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秣陵中心小学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