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8 10:38:41 信息来源:金文红 访问量:1028次 【打印】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南京市教育局、江宁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用先进人物的榜样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善行义举榜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弘扬真善美,引导教师和学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尚,为使广大教师和学生成为“四有”好老师好学生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1.“善行义举榜”领导小组
组长:严广富
组员: 马小燕 朱后云 李柱俊 金文红
2.道德评议会
组长:马小燕 金文红
成员:王 虎 沈丽娟 王 磊 乔玺卉 季卫平 白宏海 王桂琴
三、建榜内容
“善行义举”四德榜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仁、义、诚、敬、孝)五个类别立榜,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个人品德优秀典型(道德)榜,第二部分为家庭美德(孝德)榜,第三部分为职业道德(诚德)榜,第四部分为社会公德(爱德)榜。
(一)个人优秀品德(道德)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知荣辱、懂感恩、尽责任。基本要求:正直无私,谦虚谨慎,团结友爱,勤奋奉献,言行一致。
(二)家庭美德(孝德)榜:主要公示教师和学生弘扬家庭美德(孝德)特别是孝老爱亲方面的情况。基本要求: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三)职业道德(诚德)榜:主要公示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诚德)方面的情况。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四)社会公德(爱德)榜:主要公示教师和学生遵守社会公德方面的情况。基本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四、建榜形式
学校在网站建网络榜。及时公示个人善行义举的点点滴滴,宣扬和展示道德典型照片和事迹。
五、立榜程序
(一)知榜。将本单位拟上榜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及评榜程序等广泛征求群众职工意见,取得认同和支持,让教职工人人知晓。
(二)评榜。(1)通过个人自荐、年级组或教研组推荐、党团组织举荐、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2)经单位道德评议会评议,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上榜。由党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予以在学校网络榜公布。
(四)善行义举榜每学期评选一次,通常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公布上榜人员名单及事迹,如遇特殊事迹可随时公布。
江宁区秣陵中心小学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