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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2/9/26 12:45:50 信息来源:lizhujun 访问量:705次  【打印】


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自觉践行让学生开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办学宗旨,特向社会承诺于下:

一、不歧视、侮辱、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也不接受学生家长所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参与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介绍所教学生去各类培训学校参加补课;

四、不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刊物或其他商品;

五、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六、不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七、不以非正当方式表达个人诉求,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不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捏造、虚构、恶意诋毁、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

八、不利用职务或教师身份谋取个人私利,败坏教师声誉;

九、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

十、不做其它违反师德甚至违法行为。

    教师若违背以上承诺,将被记入《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不良师德表现教师档案》,并愿意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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