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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家长学校】秣陵小学家长委员会职责

发布时间:2015/1/6 15:40:45 信息来源:奚媛媛 访问量:703次  【打印】


江宁区秣陵小学家长委员会职责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各方面支持、关心和理解,学生道德品质的高低,学习成绩的优劣,身体素质的强弱,关系到千家万户,牵动着每个家庭。本着对祖国、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我们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桥梁,是家长和老师交流的纽带。它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网络化教育体系。为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本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8、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老师推荐、家长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从非毕业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副主任两名,每年级成员两名。委员会成员若干名,实行流动制,学生毕业,家长退出;新生入学,成员增添。

 

                                                    江宁区秣陵小学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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